重磅关税新规!1月1日起,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大调整,这些商品零关税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12-28
12月23日下午3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将有所变化。支持一些抗癌药、医疗器材、婴儿奶粉的价格下降,与新基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的部分进口设备以及零部件将有更充足保障。本次关税调整是近年来力度较大的一次调整,不仅涉及税率调整,也涉及以往几年触及不多的税目调整,因此颇具看点。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便利贸易管理和统计,同时规范执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21年调整后的税目总数达到8580个,比2020年增加了31个。
通过解读,大致可以将1月1日后将发生的改变分成以下三大类。
惠民生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为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该办经国务院批准,近期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其中,最受人们关注的就是关于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的优惠税率。
据了解,2020年9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将抗癌药品达可替尼(片剂)、哌柏西利(胶囊剂)、奥拉帕利(片剂)等39种制剂,呋喹替尼、马来酸吡咯替尼、甲磺酸氟马替尼等6种原料药;罕见病药品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β-1b(注射剂)、特立氟胺片、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等14种制剂纳入第二批适用增值税优惠名录,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此次调整,加大了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的优惠力度,直接实施了零关税。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看来,本次调整体现出较强的“惠民生”导向,有利于降低患者和消费者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品质。屠新泉说:“像是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这些原料是生产高档婴儿奶粉的必要原料,所以降低这些原料的进口关税,可以降低最终产品也就是婴儿奶粉的终端价格,消费者就可以花更少的钱购买这些婴儿奶粉。”
促经济
通知指出:
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将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为促进航空领域的国际技术合作,将对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
为改善空气质量,支持环保产品生产,将降低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废气再循环阀等商品进口关税;
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将降低木材和纸制品、非合金镍、未锻轧铌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适度降低棉花滑准税。
注意到,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产品的进口关税进一步降低,从5%-8%降到2%-4%。像是燃料电池循环泵这些听起来有些晦涩的产品名字,实际上都是支持新基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设备、零部件以及原材料。
对此,屠新泉解读:“从目前产业结构来看,我们国家的传统优势在于下游制造业,尤其是加工制造环节。那么降低这些中间产品的进口关税,可以提高我们下游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可以更好地扩大出口,当然也可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新一轮关税调整还降低了一部分节能环保产品的进口关税。例如,作为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部件,废气再循环阀的进口关税由7%降到5%。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小惊喜
针对一些来自特定国家的产品,进口关税下调还有不少“小惊喜”。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其中,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原产于蒙古的部分进口商品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亚太贸易协定税率。比如,从蒙古进口较多的焦炭的关税税率也将从目前的5%下调到协定税率的2.5%,这无疑将促进我国能源进口的多元化。
2021年继续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43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特惠税率适用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此次关税调整的亮点颇多、步伐也较大。屠新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超出预期、互利共赢”的整体评价。他说:“这些关税调整措施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满足国内需求,又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
据了解,尽管本次关税调整暂不涉及备受关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内的税收安排,但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政策红利落地可期。